偽代表的共和制度:破除「兩會」概念以及正確理解「主權在民」




2021年3月5日,中共於北京依據其「憲法」所招開之兩會,分別為「人民代表大會」及「政治協商會議」(以下簡稱"人大"以及"政協"),其目的是讓前者其展現民主性的人民代表以及立法功能,後者是讓中共以外"在野"民主黨派,有發表意見之功能,在中共學者稱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以別於美國為首三權分立下國會之議會立法制度。

透過此次新冠肺炎效應,尊重人身自由以及個人自治之西方各國,因低估新冠肺炎之危害性以及避免政府藉著立法以侵害人權為由,反而無法及時控制新冠肺炎之散波,因而導致社會秩序之崩潰以及重挫;美國2021年總統大選結果,不僅因滯美之民運人士,過於深信網路謠言以及過於推崇一方之總統候選人,而導致對於美國憲法功能以及司法制度之不信任,廣泛散波於在美僑團,此一行為徹底摧毀民運人士對於美式民主以及普世人權散撥之核心價值,也讓中共藉以散波其「社會主義之民主制度」,一種「高度以共產黨領政之集中國家效率」之政府制度,但又帶有三權分立下之「民主」立法功能之"人大"以及"政協"體制。

筆者認為對於民主制度之價值的掌握,最主要是需有「主權在民」之觀念,孫中山曾說:『政治良否,視人與法。人治之繫於長吏賞罰,與人民監督固也;法治之精,則首在權能分職,俾得各展其長不復重為民病。蓋自官吏舍能用權,擅作威福,而吾民始有憔悴呻吟於虐政之下者。今知主權在民,官吏不過為公僕之效能者,然後乃有行政清肅之望。」;民國初年根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試行三權分立制,以孫中山就曾對民初國會之參議會議員表示:「此後中國存亡責任,將在我國會諸君。何者?主權在民。民國之通義,若諸君則民國之代表,實中華民國之統治者也。諸君遇非常不易得不可忽之時機,而處最尊貴之地位,負最重大之責任,毋曰政治良否,乃政府之事也。立憲國之權鼎立,立法機關實為稱首之一部,立法機關無能自外,亦無能外之者。即如約法規復,與國會召集,前此舉國爭之行政機關,僕嘗以為此在國會有自行召集,與規復約法之權能,初不待爭於行政機關也。今約法已復,集會亦有定期,既復者不復道,然諸君則當自知其地位與責任,實用其所當有之權能;否則謙讓未遑,反客為主之勢成矣。

由上述言論來看,國家主權是為人民所有,在馬列主義之憲法下認為共產黨是「革命的先鋒隊」,自恃比人民更懂得「做正確決定」,所以兩會的代表雖名言代表人民,實則是為共產黨徒整體利益做決定,如今現在狀況下,香港2019年開始的黃傘抗爭徹底失敗,民主派香港立法會議員被抓,在北京兩會議程上,更是假以「要由愛國者治港」,試圖去壓抑香港立法會以及特區政府之民主性質。

透過主權在民之理論,我們可以知道,所謂的民主,就是相信多數人民之選擇,只要是在一個公平競爭的制度下,且保有司法後續對於不法選舉制度之救濟,也因為如此,我們立場上才會抨擊北京的兩會組成以及對於香港立法會代表性之限縮,而對於美國200年基於美國憲法下運作之選舉制度,十分堅信其選舉結果之公正,且相信美國人民之選擇,而對於一方候選人之不服結果,亦鼓勵其透過長久司法救濟傳統進行審查。

在民國派的精神下,我們信奉三民主義,三民主義中的五權憲法就是針對歐美政府體制的不完美進行的修正嘗試,「司法獨立」以及「公正選拔之公職選舉制度」,亦是孫中山透過我國考試制度加以革新對歐美傳統選舉制度進行修正。

中共以為由人民參與政府運作,不經共產黨嚴格篩選下之選舉會產生衝突、拖延政府效能以及政治不安定為由,因而否定國民代表以及民主制度之存在,但我們是以孫中山一句話反駁之,就是『從前師長對於學生每誡其不可干預政治,此乃專制遺毒,殊不足怪。甚者由歐美回國亦謂不談政治,不知politics一字成二義:(一)家庭是非之謂。(二)國政之謂。此外如黨爭亦謂之。一知半解之士見歐美人有說不談政治之語,亦謂不談政治,豈不誤甚!蓋歐美人國家觀念甚重,政治趣味甚厚,所不談者黨爭與是非而已,斷非絕口不談政治者也。.....吾見今日之有學士、博士銜者,祇汲汲於一二百金之薪水,鮮有如日本大隈、井上其人!動以不談政治為榮,又何怪內地學生亦以不談政治為貴,此實不知責任之極。誠以若輩且不談政治,倘望何人談之?故今日兄弟以為學生均宜立志爭回政權,實行改良政治。昔日日本不過得一二留學生抄襲德國憲法幾條,竟將國家救起。我中國單就留學外國者言之,亦年以萬計,苟大眾一心,留心國政,伸張民權,則國家前途必日益膨脹矣。』

以上述孫中山之故語反駁,與民國派諸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