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外蒙古就在蘇聯操縱下舉行獨立公投,外蒙古法理上永遠脫離了中國,而受害者正是「中華民國」,且其票數令人難以置信:有效票48萬7409票,贊成票也是48萬7409票,也就是100%的投票都支持獨立,反對票竟是0票。外蒙獨立經「記名投票」公投1945年8月14日,就在日天皇頒布終戰詔書前一天,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署,根據雙方折騰,中華民國允許外蒙古獨立,但必要經過公民投票,史達林同意。同年的10月20日,公投開始。國民政府派出由內政部常務次長雷法章為首的12人代表團到烏蘭巴托,全程觀察外蒙古公民投票。但外蒙古當局規定,「每一個列入投票名單的公民,在投票的那一天必須親自到指定的投票地點,講述自己贊成或反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的意見,並簽署自己的姓名」。亦即這是一次「記名投票」。在蘇聯紅軍的監看下,投票從上午6點持續到午夜12點。公投結束之後,外蒙當局宣布,「全民投票完全證實了蒙古人民共和國人民要求國家獨立的願望」。投票率高得離譜 中國被迫承認外蒙古獨立當時連投票率都高得離譜:全體選民共49萬4960人,而其中48萬7409人參與了投票,占全體選民98.4%。在偌大的、總面積達到156萬平方公里的外蒙古,接近百分之百的選民都被動員出來投票,並100%投下贊成票,靠的是蘇聯極權高壓的統治手段,以及早在已實施了一輪的殘酷「大清洗」。1945年12月1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決議:1946年1月15日以前完成承認外蒙古獨立手續。1946年1月5日,國民政府正式承認了蒙古人民共和國。控蘇案成功中華民國雖在1945年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前一天,被迫簽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承認外蒙古獨立,但1953年後「控蘇案」在聯合國獲勝,我國即宣布廢除該條約,並收回對外蒙古的承認。李登輝與陳水扁背叛中華民國李登輝時期曾內部研究過重新承認外蒙案,但並未付諸行動;1996年,仍未廢止的國民大會舉行第三屆國大會議的第一次會議,國民黨籍國代吳國重等向議事組提出承認外蒙古獨立案,並揚言絕不撤回。到了陳水扁執政時的民國91年1月30日,由行政院以修正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方式,將條文中有關母法中的「大陸地區」範圍,從原有的「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區及外蒙古地區」,刪除外蒙古地區,在行政法規上實質承認了外蒙古。
聯合報 / 記者黃國樑
烏克蘭頓內茨克、盧甘斯克、扎波羅熱與赫爾松四個州於9月23日舉行入俄公投,投票結果壓倒性通過;此手法看似只是2014年克里米亞宣布獨立再公投入俄翻版,然而,1945年外蒙古就在蘇聯操縱下舉行獨立公投,外蒙古法理上永遠脫離了中國,而受害者正是「中華民國」,且其票數令人難以置信:有效票48萬7409票,贊成票也是48萬7409票,也就是100%的投票都支持獨立,反對票竟是0票。
投票率高得離譜 中國被迫承認外蒙古獨立
當時連投票率都高得離譜:全體選民共49萬4960人,而其中48萬7409人參與了投票,占全體選民98.4%。在偌大的、總面積達到156萬平方公里的外蒙古,接近百分之百的選民都被動員出來投票,並100%投下贊成票,靠的是蘇聯極權高壓的統治手段,以及早在已實施了一輪的殘酷「大清洗」。
中華民國雖在1945年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前一天,被迫簽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承認外蒙古獨立,但1953年後「控蘇案」在聯合國獲勝,我國即宣布廢除該條約,並收回對外蒙古的承認。
李登輝時期曾內部研究過重新承認外蒙案,但並未付諸行動;到了陳水扁執政時的民國91年1月30日,由行政院以修正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方式,將條文中有關母法中的「大陸地區」範圍,從原有的「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區及外蒙古地區」,刪除外蒙古地區,在行政法規上實質承認了外蒙古。
外蒙獨立 伴隨中華民國誕生出現
在頓內茨克四州公投入俄的同時,台灣作為被徹底去中國化的中華民國的人民,可能早已對這一歷史忘得一乾二淨,以至於只是單純地對烏克蘭處境的同情,而忘記自己其實也曾受過相同的切膚之痛,而是大陸的民眾想起了歷史,撰文敘述這一手法何其熟悉而相似。
但外蒙古獨立其實是伴隨中華民國的誕生而出現。原是大清土地的外蒙古, 在1911年的10月10日爆發辛亥革命後,再度引起沙俄覬覦。1911年底,沙俄以武力為外蒙古後盾,鼓動外蒙古的活佛和王公們宣布獨立,軍隊包圍了庫倫的蒙古辦事大臣衙門,中國官員被驅逐,「大蒙古國」宣告成立,並立活佛哲布尊丹巴為大皇帝,年號「共戴」。但新成立的中華民國不予承認,民國2年,袁世凱大總統的北洋政府與沙俄簽訂了《中俄聲明》,規定中俄兩國承認外蒙古「自治」而非獨立,但中國卻不得在外蒙古派駐官員、軍隊。
自請恢復前清舊制 外蒙失而復得
1917年,俄羅斯爆發十月革命,新上台的布爾什維克政府宣布廢除沙俄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但對於外蒙古,蘇俄卻聲明它是「一個自由的國家」。由於當時蘇俄為了內部穩定顧不了外蒙古,外蒙又跟北京請願,要求恢復前清舊制。當時的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於是下令,廢除1913年的《中俄聲明》和1915年的《中俄蒙協約》,將其重新納入版圖。
1919年11月,中華民國西北籌邊使公署在庫倫成立,徐樹錚出兵外蒙,重新控制外蒙與其西北的唐努烏梁海。在南方的孫中山還發電報讚稱:「徐(樹錚)收回蒙古,功實過於傅介子、陳湯,公論自不可沒!」
國民政府直皖戰敗後 蒙古向蘇聯求援再度獨立
但只過了幾個月,徐樹錚即失勢被調回北京,並因參與直皖戰爭皖系戰敗,他是皖系大將而被通緝,中國軍隊也隨他撤出庫倫,1921年3月19日,蘇黑巴托爾和喬巴山組建了「蒙古臨時人民政府」,再度宣布獨立,並與蒙古上層的王公勢力激戰,並向蘇聯求援,蘇聯紅軍於是入蒙參戰,7月占領庫倫,並迫使蒙古兩股勢力共同成立「蒙古人民革命政府」,1924年再廢除君主立憲制,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國」。
外蒙此後就進入了掃除封建勢力、沒收宗教、僧侶財產的大清洗運動,而中華民國忙於內戰以及後來日本的侵略,進入生死存亡的抗戰,外蒙古實質上成了蘇聯衛星國。
東北外蒙成日俄交換條件 美英蘇簽訂「雅爾達密約」
1941年蘇聯和日本簽訂《蘇日中立條約》,蘇聯承認滿洲國,日本則承認蒙古國,東北與外蒙兩大塊中國領土竟成了蘇、日友好的交換條件,消息一出激怒中國所有人民,蔣介石面對民意浪潮,由外交部長王世傑發布聲明,宣稱該《蘇日中立條約》對中國絕對無效。
1945年日本敗象已露,美英蘇2月即在雅爾達簽定「雅爾達密約」,瓜分戰後利益與勢力範圍,其中有三項內容損害中國利益;包括一、外蒙古(即蒙古人民共和國)現狀須予維持;二、庫頁島南部及鄰近一切島嶼須交還蘇聯;大連商港國際化,並保證蘇聯在該港的優先權益,蘇聯租用旅順港為海軍基地;蘇、中共同經營中東鐵路和南滿鐵路,但蘇聯的優先權益須予保證,中國可保持在滿洲的全部主權;三、千島群島須交予蘇聯。
與史達林談判外蒙古主權內容 蔣經國有深刻回憶錄
6月30日,作為弱勢的一方,中華民國行政院長宋子文率代表團前往莫斯科,就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史達林進行談判。對於外蒙古的主權談判內容,隨團前往的故總統蔣經國曾留下回憶紀錄。
他說,第一次和史達林見面,起初他的態度非常客氣,但是到了正式談判開始的時候,他猙獰的面目就顯露出來了。當時斯大林拿一張紙向宋院長面前一擲,說:「你看過這個東西沒有?」宋院長一看,知道是《雅爾塔(達)協定》,回答說:「我只知道大概的內容。」史達林強調說:「你談問題,是可以的,但只能拿這個東西做根據,這是羅斯福簽過字的。」
老蔣指示外蒙獨立問題 不能退讓
蔣介石對代表團有兩個重要指示,其一是中東鐵路、旅順、大連等問題,不能使用「租借」字眼;其二是關於外蒙古獨立問題,決不能退讓。由於談判未果,蔣經國回憶,「父親打電報給我們,要我們不要正式同史達林談判,要我以私人資格去看史達林,轉告他為什麼我們不能讓外蒙古獨立的道理」。
蔣經國與史達林見面時,史先問蔣:「你們對外蒙古為什麼堅持不讓它獨立?」蔣回答抗戰就是為了收復失地,如今日本還沒趕走,反而把這樣大的一塊土地割讓出去,豈不失了抗戰的本意?國民一定不會原諒我們,史達林回應:「你要曉得,今天並不是我要你來幫忙,而是你要我來幫忙。倘使你本國有力量,自己可以打日本,我自然不會提出要求。今天,你沒有這個力量,還要講這些話,就等於廢話!」
蔣也問史:「你為什麼一定要堅持外蒙古獨立?外蒙古地方雖大,但人口很少,交通不便,也沒有什麼出產。」史乾脆說:「老實告訴你,我之所以要外蒙古,完全是站在軍事的戰略觀點而要這塊地方的。」
史達林並把地圖拿出來,指著說:「倘使有一個軍事力量,從外蒙古向蘇聯進攻,西伯利亞鐵路一被切斷,俄國就完了。」 蔣對史說打敗日本後不必擔憂日本再起,又說:「你所顧慮從外蒙古進攻蘇聯的,日本以外,只有一個中國」,但「30年內,中國也不會打你們。即使中國要想攻擊你們,也還沒有這個力量,你是很明白的。」
但史立刻回批說蔣這話說得不對。第一,如果日本打敗了,「日本這個民族還是要起來的。天下什麼力量都可以消滅,唯有民族的力量是不會消滅的,尤其是像日本這個民族,更不會消滅。」史達林又跟蔣經國說:「我可以告訴你:條約是靠不住的。再則,你還有一個錯誤,你說,中國沒有力量侵略俄國,今天可以講這話,但是只要你們中國能夠統一,比任何國家的進步都要快。」
外蒙獨立經「記名投票」公投
1945年8月14日,就在日天皇頒布終戰詔書前一天,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署,根據雙方折騰,中華民國允許外蒙古獨立,但必要經過公民投票,史達林同意。同年的10月20日,公投開始。國民政府派出由內政部常務次長雷法章為首的12人代表團到烏蘭巴托,全程觀察外蒙古公民投票。
但外蒙古當局規定,「每一個列入投票名單的公民,在投票的那一天必須親自到指定的投票地點,講述自己贊成或反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的意見,並簽署自己的姓名」。亦即這是一次「記名投票」。在蘇聯紅軍的監看下,投票從上午6點持續到午夜12點。公投結束之後,外蒙當局宣布,「全民投票完全證實了蒙古人民共和國人民要求國家獨立的願望」。
1945年12月1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決議:1946年1月15日以前完成承認外蒙古獨立手續。1946年1月5日,國民政府正式承認了蒙古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