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獨立的歷史回顧

 


1945年外蒙古就在蘇聯操縱下舉行獨立公投,外蒙古法理上永遠脫離了中國,而受害者正是「中華民國」,且其票數令人難以置信:有效票48萬7409票,贊成票也是48萬7409票,也就是100%的投票都支持獨立,反對票竟是0票。


外蒙獨立經「記名投票」公投

1945年8月14日,就在日天皇頒布終戰詔書前一天,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署,根據雙方折騰,中華民國允許外蒙古獨立,但必要經過公民投票,史達林同意。同年的10月20日,公投開始。國民政府派出由內政部常務次長雷法章為首的12人代表團到烏蘭巴托,全程觀察外蒙古公民投票。

但外蒙古當局規定,「每一個列入投票名單的公民,在投票的那一天必須親自到指定的投票地點,講述自己贊成或反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的意見,並簽署自己的姓名」。亦即這是一次「記名投票」。在蘇聯紅軍的監看下,投票從上午6點持續到午夜12點。公投結束之後,外蒙當局宣布,「全民投票完全證實了蒙古人民共和國人民要求國家獨立的願望」。

投票率高得離譜 中國被迫承認外蒙古獨立

當時連投票率都高得離譜:全體選民共49萬4960人,而其中48萬7409人參與了投票,占全體選民98.4%。在偌大的、總面積達到156萬平方公里的外蒙古,接近百分之百的選民都被動員出來投票,並100%投下贊成票,靠的是蘇聯極權高壓的統治手段,以及早在已實施了一輪的殘酷「大清洗」。

1945年12月1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決議:1946年1月15日以前完成承認外蒙古獨立手續。1946年1月5日,國民政府正式承認了蒙古人民共和國。


控蘇案成功

中華民國雖在1945年日本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前一天,被迫簽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承認外蒙古獨立,但1953年後「控蘇案」在聯合國獲勝,我國即宣布廢除該條約,並收回對外蒙古的承認。


李登輝與陳水扁對中華民國的背叛

李登輝時期曾內部研究過重新承認外蒙案,但並未付諸行動;1996年,仍未廢止的國民大會舉行第三屆國大會議的第一次會議,國民黨籍國代吳國重等向議事組提出承認外蒙古獨立案,並揚言絕不撤回。到了陳水扁執政時的民國91年1月30日,由行政院以修正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方式,將條文中有關母法中的「大陸地區」範圍,從原有的「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區及外蒙古地區」,刪除外蒙古地區,在行政法規上實質承認了外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