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民國派要推出三大準則

 




擁護民國四六憲法,是為了要走孫中山與蔣中正先生的道路,也就是要恢復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恢復五權憲法,以自由、平等、博愛,以倫理、民主、科學等關鍵要素,建成一個民族共和、民權平等、民生富足的,真正擁有自由民主的新中國。五權憲法是經過中國全體國民授權,因而承載正統中國法統的,一部真正屬於中國自己的民主憲法,是我們光復民國之後要恢復的憲法。之所以強調四六憲法,乃因今日憲法中的〈增修條文〉是為因應政府遷台而制定,據其內容,一旦大陸光復,定將失效,而復歸1946年通過、未經增修之憲法。台灣實行五權憲法的歷史經驗已經證明,孫蔣集合全國人民之智慧與努力,所完成之五權憲法體制,是真正能保護、傳承中華文化,使政權交替不必再以兵變禍亂為代價;是真正能讓人民有力量罷免地方惡官,捍衛自身權益;是真正能實現並保障民生富足、幸福的政治體制。只有中華民國的五權憲法政治體制,才能讓人民長智慧,捍衛自身權益,向惡人拒絕盲目的歌功頌德,以及一切以「富強」、「民主」...等糖衣包裝的政治正確。


國家利益先於黨派,是為了不要再讓黨置於國家之前,成為革命復國及民主憲政的絆腳石。只要是一個愛國者,都會同意國家利益應該要優先於政黨利益,所謂「忠黨愛國」亦同,這是公私之分的問題。只要是民國派,都會同意現在任何改良、改革都救不了中國,只有革命才能救中國,而不是選舉,因為革命黨是革命黨,不是選舉黨。如果所有的革命黨,都要先成為勝利的選舉黨,那革命永遠不會開始,而選舉攻防卻永無止境。已經有多少自詡「民國派」、甚至「中華民國派」的政黨,投入多少場選舉了,但他們組織或宣傳自己的革命組織了嗎?沒有。然而,有些「民國派」卻還主張要革命之前,得先讓某黨勝選,經常為了大談「選舉」與「政黨」而鬧分家,分分合合,沒完沒了,而同仇敵愾的「國家」、「革命」卻老是被擱在一旁。事實證明,如果國家利益不能先於黨派,那黨派就永遠只能成為革命復國及民主憲政的絆腳石,而不是助力。


推翻共產光復民國,是為了還歷史公道、還民族公道、還人民公道。還歷史公道,排除一切政黨意識形態的政治正確,給過去為中國革命、民族抗戰的歷史,以及為此犧牲的先賢先烈一個真正公正的評價,才能還歷史一個公道;還民族公道,讓世人、包含中華民族自己重新從撥亂反正的歷史與社會中認識到,中華民族不是民族情緒動物,而是理性、開明的中國國民與世界公民,才能還民族一個公道;還人民公道,立刻恢復「五權憲法」及「縣以下自治」,還給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以及言論與新聞自由,讓人民有監督官員、選罷官員的力量,讓上任官員老實做人民公僕,而非搾取利益者,從根本上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及生產環境,為整個社會帶來良性循環,使人民能改善社會,同時亦能受惠於社會,進而實現藏富於民,才能還人民一個公道。要還歷史公道,才能還民族公道;要還民族公道,才能還人民公道。而這些都必須要靠推翻共產光復民國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