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現行制度的簡介


 

選舉人團制是美國總統選舉的特有方式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
美國各州公民先選出代表該州的選舉人
再經由選舉人代表該州投票
選舉人通常會依據該州的普選結果
將票投給該州選民支持的候選人
但緬因州與內布拉斯加州則採眾議員選區制決定選票
按照這項制度,全美50州各州選舉人數
是該州在聯邦參眾兩院的議員總數
在國會沒有席次的華盛頓特區則有3票
換句話說,包含參議院的100張、眾議院的435張
與華府的3張,總選舉人票總數為538張
拿到270張選票的候選人將成為下任白宮主人
各州中,以加州選舉人的55張最多
其次為德州的38張
紐約州與佛羅里達州各29張
阿拉斯加、德拉瓦與懷俄明等州最少,僅有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