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完成革命的願景



節錄自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廣東省公署歡迎會上致詞

一定要做到年幼的人,沒有一個不受國家的扶養和教育;成年的人,沒有一個不從事於社會公共的事業,年老的人、殘廢者,沒有一個不受國家的扶養;病人沒有一個不受國家治療,道路治、橋樑修、山不童、藪不涸、野無荒地、市無游民。政治的組織,便要使人民真有直接立法的權利,直接廢止法律的權利,選舉官吏的權利,罷免官吏的權利。所謂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這一個民主主義的格言,完全實現,然後方算是我們的革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