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可不可以申請中華民國護照?(轉自網路)


唯有推翻共產重建民國復行憲法

不用申請

大家就全是中華民國國民


近期有國人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反映,有海外中國僑民於紐西蘭簡體字網站上宣稱,成功用中國護照換發臺灣護照事,駐紐西蘭代表處重申,海外中國籍人士申請我國護照之相關規定極為嚴格,除需經我駐外館處審查外,亦需獲國內相關機關核准(請參考相關規定),上述網站所刊載資訊均與事實不符,顯係網路假消息,請國人切勿聽信或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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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國人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反映,有海外中國僑民於紐西蘭簡體字網站上宣稱,成功用中國護照換發臺灣護照事,駐紐西蘭代表處重申,海外中國籍人士申請我國護照之相關規定極為嚴格,除需經我駐外館處審查外,亦需獲國內相關機關核准(請參考相關規定),上述網站所刊載資訊均與事實不符,顯係網路假消息,請國人切勿聽信或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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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可不可以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張貼日期:2016-04-05 (更新日期:2021-05-10)

中華民國護照之適用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因此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為首次申請護照之最基本要件。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者,在其身分轉換為臺灣地區人民前,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之。(護照條例第六條)


審酌現行兩岸條例有關身分單一性之法律架構及其立法精神,申請人為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如果符合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24條第一項第1及第2款規定者,仍需依照第3款規定,經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是以,當事人縱具有前述申請護照之資格要件並提出申請,除非經過中華民國內政部及外交部等主管機關會商決定認為有特殊考量及持用我護照之必要,原則上不予核發護照。


申請人倘無前揭特殊考量,應依相關規定(即「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轉換身分為在臺有戶籍國民後,再申辦中華民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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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條例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本處公告:中國海外僑民於紐西蘭網站刊登「中國海外僑民可持中國護照換發我國護照」資訊事,係網路假消息,請國人切勿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