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之主義


 

一、革命之主義

 

革命之名詞,創於孔子,中國歷史,湯武以後,革命之事賞,已數見不鮮矣!其在歐洲,則十七、八世紀以後,革命風潮,遂磅礡於世界。不獨民主國為然,即君主國之所以有立憲,亦革命之所賜也。余之謀中國革命,其所持主義,有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有規撫歐洲之學說事績者,有吾所獨見而創獲者,分述於左:


  一、民族主義:觀中國歷史之所示,則知中國之民族,有獨立之性格與能力。其與他民族相遇,或和平而相安,或狎習而與之同化。其在政治不修及軍事廢弛之時,雖不免暫受他民族之蹂躪與宰製,然率能以力勝之。觀於蒙古宰製中國垂一百年,明太祖終能率天下豪傑,以光復宗國,則知滿洲宰製中國,則中國人必終能驅除之。蓋民族思想,實吾先民所遺留,初無待於外鑠者也。餘之民族主義,特就先民所遺留者,發揮而光大之;且改良其缺點,對於滿洲,不以復仇為事,而務與之平等共處於中國之內。此為以民族主義對國內諸民族也。對於世界諸民族,務保持吾民族之獨立地位,發揚吾固有之文化,且吸收世界之文化而光大之,以期與諸民族並驅於世界,以馴致於大同。此為以民族主義對世界之諸民族也。


二、民權主義:中國古昔有唐虞之撣讓,湯武之革命,其垂為學說者,有所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有所謂「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有所謂「民為貴,君為輕」,此不可謂無民權思想矣!然有其思想而無其制度。故以民立國之制,不可不取資歐美。歐美諸國有行民主立憲者,有行君主立憲者;其在民主立憲無論矣,即在君主立憲,亦為民權漲進君權退縮之結果,不過君主遺跡猶未劃絕耳。余之從事革命,以中國非民主不可、其理有三:既知民為邦本,一國之內人人平等,君主何復有存在之餘地,此自學理言之者也。滿洲之入據中國,使中國民族處於被徵服之地位,國民之痛,二百六十餘年如一日,故君主立憲在他國君民無甚深之惑感者,猶或可暫安於一時,在中國則必不能行,此自歷史事實而首之者也。中國歷史上之革命,其混亂時間所以延長者,皆由人各欲帝制自為,逐相爭相奪而不已。行民主之制,則爭端自絕,此自將來建設而言之者也。有此三者,故余之民權主義,第一決定者為民主,而第二之決定,則以為民主專制必不可行,必立憲然後可以圖治。歐洲立憲之精義,發於孟德斯鳩,所謂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是巳。歐洲立憲之國,莫不行之,然余游歐美深究其政治、法律之得失,如選舉之弊,決不可無以救之。而中國相傳考試之制、糾察之制,質有其精義,足以濟歐美、政治、法律之窮。故主張以考試、糾察,二權,與立法、司法、行政主權並立,合為五權憲法。更採直接民權之制,以現主權在民之實,如是余之民權主義,逐圓滿而無憾。


  三、民生主義:歐美自機器發明,而貧富不均之現象,隨以呈露,橫流所激,經濟革命之焰,乃較政治革命為尤烈。此在吾國三十年前,國人鮮一顧及者。余游歐美,見其經濟岌岌危殆之狀,彼邦人士方焦頭爛額而莫知所救。因念吾國經濟組織,持較歐美,雖貧富不均之現象無是劇烈,然特分量之差,初非性質之殊也。且他日歐美經濟之影響及於我國,則此種現象,必日與俱墳。故不可不為綢繆未雨之計。由是參綜社會諸家學說,比較其得失,覺國家產業主義,尤深穩而可行。且歐、美行之而焦頭爛額者,吾國行之實為曲突徙薪。故決定以民生主義與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同時並行,將一舉而成政治之功,兼以塞經濟革命之源也。 

 綜上所說,則知余之革命主義內容,賅括言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是已。苟明夫世界之趨勢,與中國之情狀者,則余之主張,實為必要而且可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