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三二九黃花岡之役
247黃花崗
辛亥三二九黃花岡之役 |
中華民國94年3月29日(星期二) |
註 : 民國春秋言黃花崗一事與事實頗相符, 但言共慘黨之事時已謊言滿篇, 望讀者仔細研究, 勿信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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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鳳舞/著 民國春秋 第六章 血祭黃花岡 廣州起義的日期預定於4月13日。但是,4月8日,從馬來亞歸來的溫生才擅自行動,暗殺了廣州副都統孚琦。 溫生才被捕就義。 《可報》對刺殺孚琦的溫生才烈士公開表示贊揚。清政府對《可報》本來就很嫉恨,因它是咨議局辦的,苦於沒有把柄,奈何不得,現在便借題發揮,以「恐莠言之亂政,禁邪說之惑人」,以免「片紙風傳,一倡百合」為借口,勒令《可報》永遠停版。 暗殺事件後,廣州政府嚴密戒備。加之從日本運來的一船武器和從美國、荷屬東印度匯來的款項誤期,黃興決定起義時間推遲到4月27日。黃興於4月23 日寫下「本日即赴陣地,誓身先士卒,努力殺賊」的絕筆書,離開香港潛入廣州,負責指揮迫在眉睫的軍事行動。 廣州城內謠傳:革命黨人在4月底前舉事,粵督張鳴岐對起義已有所聞。4 月25日,張鳴岐、李准調巡防營二營入城,以其中三哨守衛觀音山高地。陳炯明、胡毅生等人聞訊大驚,認為敵有戒備,應該慎重從事,堅主緩期。但參與選鋒的喻培倫、林時塽等深恐事情敗露,無法再舉,故堅決反對。黃興再三思考,決定采納陳炯明等人緩期的意見。 於是黃興電告在香港的胡漢民:「省城疫發,兒女勿回家。」暗示在香港的選鋒隊勿來廣州。 但是,喻培倫、林時佺找到黃興,慷慨激昂地陳述自己的見解:「花了海外華僑這麼多錢,南洋、日本、內地同志不遠千里而來,決心拚搏一番,但舉事一緩再緩,怎不令人灰心?萬一不能再舉,豈不成了騙局,堵塞了今後革命道路?巡警就要搜查戶口,人、槍怎麼辦?難道束手待擒?革命總是要冒險的,何況還有成功的希望!即使失敗,也可以用我們的犧牲作宣傳,振奮人心。現在形勢緊急,有進無退,萬無緩期之理!請再三深思!」 喻培倫曾因試製炸藥損傷一臂。他更是激烈主張按期起義:「就是大家都走了,剩下我一個人,也要丟完炸彈再說,生死成敗,在所不計!你們四肢俱全,難道還不如我這個殘廢人嗎?」 這一番話說得黃興熱血沸騰,他決定集合三、四十人圍攻督署;殺掉張鳴岐。 4月26日,李准從順德調心腹吳宗禹所屬巡防三營入城。據說,其中10名軍官中,哨官溫帶雄等8人熱心革命,一人中立,僅一人反對革命。陳炯明聞訊,由驚而喜立即改變主意,和姚雨平一起向黃興作了報告,要求4月27日按期起義。黃興也很受鼓舞。革命黨小東營會議因此決定:在廣州的500人「選鋒」兵分 4路,於27日下午5時同時發動。 黃興立即給胡漢民去電:「母病稍痊,須購通草來。」這份27日起義的電報,直到26日夜間10點鐘才傳到香港。此時尚有300多「選鋒」滯留在香港, 200多枝槍還在香港待運廣州。而開往廣州的最後一班船早已啟航。 香港統籌部的趙聲主張:所有300多「選鋒」攜帶武器次日搭早班船去廣州,上岸時若被查覺,即開槍攻擊,就勢發動起義。但是,胡漢民和剛從湖北來到香港的譚人鳳反對,他們提出:一部分人可乘早班船走,大部分人乘晚班船去廣州。於是,香港統籌部急電黃興,要求將起義日期推遲到28日。譚人鳳和黃興之子黃一歐乘早班船去廣州。趙聲、胡漢民帶領300「選鋒」搭乘晚班船去廣州。 陳炯明接到香港統籌部的電報,即派馬育航向黃興匯報,主張延期一天起義。但此時黃一切已準備就緒,正戎裝待發,反對改期起義。譚人鳳到達廣州起義機關時,黃興及其選鋒隊伍已經準備就緒。譚人鳳未能說服黃興推遲起義日期。 4月27日下午,黃興命令在廣州的「選鋒」隊兵分四路: 黃興率領第一路進攻總督署。 姚雨平率領第二路進攻廣州小北門,騤已站到革命方面來的新軍進城; 胡毅生率領第三路守大南門; 陳炯明率領第四路襲取巡警教練所,以便該所200名學生投入起義行列。 陳炯明擅自主張,通知胡毅生起義改期。 胡亦抱消極等待情緒,以拒發槍械來作抗拒立即起義的表示。 由於上述原因,第二三四路沒有及時發動,只有黃興率領的第一路按時進攻。 黃興等決意起義,他們精神奮發,不少人懷著必死的決心,寫下遺書。 林覺民在給他懷孕的妻子的絕筆書中寫道:「吾至愛汝,即此愛汝一念,使吾勇於就死也。吾自遇汝以來,常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然遍地腥雲,滿街狼犬,稱心快意,幾家能夠!司馬青衫,吾不能學太上之忘情也。語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汝體吾此心於啼泣之餘,亦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汝其勿悲!」 方聲洞給父親的絕筆書:「此為兒最後親筆之稟。此稟果到家,則兒已不在人世者久矣。但望大人以國事為重,勿傷兒之死,則幸甚矣。夫男兒在世,不能建功立業,以強祖國,使同胞享幸福,雖奮鬥而死,亦大樂也;且為祖國而死,亦義所應爾也。兒刻已廿有六矣,對於家庭,本有應盡之責任,只以國家不能保,則身家亦不能保,即為身家計,亦不能不死中救生也。兒今日極力驅滿,盡國家之責任者,亦即所以保衛身家也。他日革命成功,我家之人,皆為中華新國民,而子孫萬世,亦可以長保無虞,則兒雖死,亦瞑目於地下矣!」 4月27日下午4時許,黃興、朱執信、林時塽、方聲洞、林覺民等人率領 130名選鋒,臂纏白布,腳穿黑色膠鞋,手執槍械炸彈,全體集合。 眾人見喻培倫也來到這裡,不同意他參加戰鬥,勸他留下來,把製造炸彈的技術傳授給同志,這比參加戰鬥更重要。但是,喻培倫道:「啥子話,我為革命才學會製造炸彈,現在做好了炸彈,大家都去,我倒不去,那不行!」 又有人勸道:「不少你一個人嘛!」 「我一個人比你們幾個人都強。」喻培倫有些生氣地回答。 黃興慷慨激昂地作戰鬥動員:「清政府從鴉片戰爭以來,對外喪權辱國,對內欺壓百姓,弄得中國暗無天日。如果不將這個腐敗的政府推倒,亡國之禍,即在目前。革命,是救國的唯一良方,是我們的天職,要靠我們富有熱血的男兒,不顧一切,抱著犧牲的精神,才有辦法。只要我們肯犧牲,革命是一定會成功的。同志們,努力吧,革命一成功,我們就不再受外國人的欺負和清政府的壓迫,大家都可以過自由幸福的生活了!」 身穿白長衫的朱執信,氣喘吁吁、踉踉蹌蹌地從外面跑過來,要求參加戰鬥:「我願跟黃胡子去拚命!」 有人笑道:「你穿著長衫,怎能沖鋒陷陣?」 朱執信瞪了那人一眼,立即取出剪刀來,將白長衫的下半截剪去,雙手拿著兩個炸彈,站隊待命。 年已半百的譚人鳳向黃興要槍。黃興瞥他一眼,婉言拒絕:「先生年高,還有事要你去辦。這是決死隊,你不必參加了。」 譚人鳳頓時滿臉通紅,高聲責備黃興道:「你們敢死,難道我譚人鳳獨怕死麼?」 黃興微微一笑,無可奈何,只得發槍給他。 譚人鳳並不懂槍術,拿過槍來,馬上誤觸扳機走火,把眾人嚇了一跳,幸好尚未傷人。 黃興不待譚人鳳解釋,一把將槍奪回,連聲說道:「先生不行!先生不行!」 譚人鳳搖頭歎息,只得埋怨自己。 黃興身穿雪青色紡綢短衣,雙腿扎布,雙手持槍,威風凜凜,神采奕奕。他看看手表,指針正指在5時30分,便立即發出命令:「各位同志記住:膽要大,心要細。時間已到,向督署進攻!」 司號員拿著用海螺做的號,吹響了進軍號。一時嗚嗚聲動,風起雲湧,直撲向前。 督署東西轅門駐有一連衛兵,正在吃晚飯,起義軍衝來,大喊道:「我們為中國人吐氣,你們也是中國人,如果贊成舉義,舉起手來!」 清軍衛兵面面相覷,有的企圖拔槍反抗。起義軍槍彈齊發,當即擊斃衛隊管帶,衝入二門,與清軍衛隊對射,所向皆摧。 黃興雙槍連連射擊,彈無虛發,迫使衛兵棄槍請降。 朱執信卻將平日文弱的姿態拋到九霄雲外,勇敢地沖鋒陷陣,顯示出十分機智勇猛。 黃興、朱執信、林時塽、李文甫、嚴驥沖入私寓,分頭搜索張鳴岐。 喻培倫、熊克武等從督署後門進攻。三天三夜因趕製炸彈未合眼的喻培倫,身負一籮炸彈,雙目炯炯有神,拋出兩顆十磅炸彈,「轟隆隆!」督署後牆炸開兩個大洞。起義軍戰士衝進去,喻培倫高喊:「活捉張鳴岐!」 張鳴岐正在督署同司、道官員議事,聽到警報,連忙穿過後壁,轉入水師行台。 黃興見張鳴岐等官員已逃跑,下令縱火,焚燒督署。 起義軍出了總督署,行抵東轅門,同清朝水師提督李准部隊遭遇,林時廩向前勸降:「我等皆漢人,當同心協力恢復漢土。」不料突然中彈而死。 劉元棟、林尹民等5人相繼中彈身亡。 雙方展開了激烈的巷戰。黃興舉槍射擊,連連擊斃數人,他右手中彈受傷,斷中、食二指。一臂已廢的喻培倫,胸前掛著滿滿的一筐炸彈,奮勇向清軍投去,敵人見之,無不喪膽。 起義軍兵分三起,分途進攻。戰火迅即蔓延全城。黃興帶領10人,打算出南大門,在途中與巡防營相遇,接火後,因寡不敵眾,敗北。黃興避入一家已歇業的綢布店,更換衣服而出,奔向珠江南岸郊區的一個秘密機關。那裡的女同盟會員徐宗漢給他包裹傷處,安全地把他護送去香港。以後,黃、徐結為夫妻。 朱執信隨黃興轉戰到雙門底,從犧牲的同志手中拾起一枝槍,繼續戰鬥。他手、胸負傷,鮮血淋漓,竟不理會,直到子彈打光,隊伍散了,他才避入方言學堂學生林雲陔家中,等到大南門、大平門開放,經過一番喬裝打扮,搭船前往香港。 方聲洞等一隊起義軍馳攻督練公所,方中途飲彈犧牲。 陳炯明等人在黃興發動起義時,卻逃出城去,接著又逃回香港。 起義軍經過激烈戰鬥,終因實力懸殊而失敗。戰鬥中英勇犧牲的有林時塽、方聲洞、羅進等57人,被捕後慷慨就義的有喻培倫、林覺民等29人,共計86 人。 胡漢民、趙聲率領300「選鋒」趕到廣州,起義已經失敗,遂大哭而歸。趙聲不久便憂鬱謝世。 事後,收殮在戰鬥中犧牲和慷慨就義的72具屍體,由革命黨人潘達微營葬在廣州城外東北郊白雲山麓的紅花崗(後改名為黃花崗),這就是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黃花崗72烈士」。 此乃孫中山的第十次起義,即後人所稱的辛亥(1911年)廣州起義或「黃花崗之役」。起義以失敗而告終。 黃興在香港見到陳炯明,甚為氣憤,對親近同志說:「竟存此人,不足與共大事,觀其眸子,足知其陰險,須亟除之,免為後患。」 陳炯明在大事面前,專擅自為,見危卻步,其後果是極嚴重的,理應除之。但是,他在新敗之後逃到香港再圖革命,許多同志認為應給予他悔過立功的機會,不同意黃興的處置辦法。此事也就作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