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提出疑惑:「革命」不是「革人家的命」嗎?不是殺人放火、打打殺殺嗎?民主革命難道不是暴力革命嗎?為什麼專制政府要革命推翻,民主憲政國家卻不用,憑什麼?
首先,「革命」是在中國自古就有的詞,是「改換天命」的意思,不是指「殺人放火」,且歷史上除了「暴力革命」外,還有「和平革命」。許多人把「和平革命」定義成和平,理性,非暴力,但是,「和平,理性,非暴力」只是抗爭,頂多只是改良,不是革命。「和平革命」的實際定義是以非武力,不是你死我活的方式,窮盡一切可能,讓政權下台。過程之中,都會有些暴力事件的發生,是以最有限的犧牲來完成革命的。而「民主革命」的定義就是為了要得到「民主」而發生或策畫的革命。而歷史上推翻各個共產政權的民主革命,偏偏都是「和平革命」。
再者,就是希望不要打打殺殺,才會希望用民主的方式解決紛端,希望用憲政的方式在各級議會裡討論,只是看起來,民主制度的真諦還是沒有人真心去了解,所以「三權分立」會變成「三權分利」,而光復會常說監察院要幹好,才能避免「分立」變成「分利」。
專制制度就是你有意見,甚至是怕你「洩密」,或是造成任何的困難,專制政府就會找理由動用國家機器來處置你或乾脆殺了你,大家如果看過《全民公敵》這部電影就懂,當然,今天生活在大陸的同胞真的是太清楚了。請記得,流氓是從不跟人講道理的。所以專制政府需要用革命推翻。而民主憲政國家卻是相反的,透過新聞,爆料,或是檢舉,都可以發現政府的不當行為,經由制度調查或者公眾討論,可以促進修法或者罷免與選舉來換政府,慢慢進步,所以民主憲政根本不需要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