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主張要實行三民主義,準確來說應該是:要運用三民主義捍衛中華民國民主憲政的生存發展。這有兩種說法不一樣
一種是非常狹義的。一旦有任何一條基本國策與三民主義信仰者的認知不合,那麼這個國家、政府就不能說是真正實行三民主義,就會被指責。然而,正如孫中山在其三民主義的自序中期待我們:
尚望同志讀者,本此基礎
觸類引伸,匡補闕遺,更正條理
俾成為一完善之書,以作宣傳之課本
那我們的民族就能得其裨益,國家實無可限量也。
所以三民主義代表的是一個救國的思想,必須要能夠與時並進,而不是教條式的規定,否則我們就會掉進政治思想單一化的陷阱,這種做法是完全不可取的。
我們更應該明白,國家是有許多政黨的,人民可以透過選舉選擇政黨來執政,所以我們應該認同另外一種廣義的看法,只要中華民國民主憲政能夠持續發展,三民主義的基本原則,也就是普世價值,自由平等博愛與四大民權能夠透過五權憲法被保障,那麼今天這個國家的基本國策與法律等沒有完全符合三民主義的作法也沒關係。更何況,三民主義也需要進步,所謂的中庸,從來就不是一條固定的線,而是一條上下能夠調整的弧線。
狹義的把中華民國硬性規定成三民主義國家,審查他人他黨有沒有完全執行三民主義,遲早要把中華民國變成黨國體制國家。
廣義的以遵守憲政法治秩序為前提,對他人他黨開放中華民國的一切制度,讓他們有按自己的理論去改善一切制度的機會,但我們同時也沒有放棄應完全落實三民主義的主張,既能落實自由的政黨政治,又能充分尊重我們自己的主張。這樣的環境反而更貼近國父希望拿三民主義來造成的新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