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光復會,希望跟全國兩岸人民說明,所謂的民主以及法治,是一連串的價值,其最原始概念在於,國家是為了人民而存在,國家是由集體人民所創造出來的「公法上的"人"」,這個人的意思以及活動透過「憲法」(公法)而設立,而透過憲法確定人民的「權利」,也就是我們最常說的自由權、受益權以及參政權。而既然國家是為了人民存在,當然人民也可以參與國家運作,所以可以透過考試成為公務員,或者透過選舉成為公職人員(以上二者合稱「參政權」)。當然國家為了人民存在,也要調解人民間糾紛,所以就是須要由人民直接或者間接選出立法人員,來制定法律,讓人民透過法律來"統治"人民,而由人民成為法官,來調解人民間的糾紛,這就是法院的誕生。
而上述提到民主價值以及權力分立,最終目的就是基於尊重每個想法「特殊」,而且不一樣的「人」存在。說句白一點,我們與自己的父母子女、愛人、師長同學,都會有意見相違和的地方了。更何況是廣闊近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容納近十五億人的全中國領域。所以國家的存在,就是為了在「價值相對」下,保障任何人都能在領土內,享有基本的生存權利,毋庸因為一句質疑「中國共產黨」執政的話而消失,不用因為幫助某位人民聲張應該有的權利,而被「中國共產黨」的司法制度剝奪「律師」資格。
光復會覺得,單純的,不抱著私心的、不對中國共產黨抱有改革期待的,繼承自推翻滿清以來的國民革命價值,才是全國人民所需要的。驅逐馬列,恢復中華,推翻共產,重建民國才是中國人應該努力奮鬥的正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