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民權理念在臺灣的實踐 (陳立文/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系所主任)

 







此文大致說明了臺灣實踐民主憲政的過程

光復會在此需要補充的是

李登輝後來與台獨基本上合流

背棄了中華民國建國的理想

他們背棄了大陸同胞

如今臺灣的政黨,早已忘卻播遷來臺的初衷

正因為如此,光復會才會成立

中華民國四六憲法的確在臺灣被實踐與證明

所以光復會認為

堅持中華民國建國的理想

唯有

推翻共產重建民國

復行憲法還政於民

才能真正救中國





三民主義-民族、民權、民生的基本原理來自中國文化傳統、西方政治學與民主主義、資本主義、民族主義、國際主義、社會主義,再加上孫中山個人的理解與想像。孫中山表示:「余之謀 中國革命,其所持主義,有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者,有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者,有吾所獨見而創獲者。」中華民國在建國之後,從未放棄過對於三民主義的執行,但由於內憂外患,始終未能臻於完善。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後,對於三民主義的遵行有目共睹,本文僅約略探討孫中山民權理念在 臺灣實踐的成果。

必須一提的是,孫中山的理念中三民主義是一體三面,並行同進的,也就是說,民權主義實際 上是「民族主義、民生主義的民權主義」,換言之,三民主義中的民權主義,是和民族主義、民生 主義聯在一起的,民族主義的涵義,是主張世界上所有一切民族,不分國內或國外,彼此完全立於 平等的地位,而民生主義主張全國人民在經濟地位上完全平等,不但沒有貧富懸殊的現象,而且要 做到人人都有起碼的食、衣、住、行、育、樂,可以共同享受,而不虞匱乏。回顧民國40到80年代, 臺灣在族群發展上各族群平等共存,在國際上努力爭取與平等待我之民族互利互助,經濟發展上, 從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四年經濟建設計劃、十項建設,都是和民權主義的發展並行不悖,而 且相輔相成進行的,這就是孫中山追求世界大同、富強康樂的境域。這一理想,只有民族主義、民 生主義下的民權主義才能做到,而臺灣就在朝這一理想邁進。


一、在憲政體制之下,實行訓政之工作

孫中山在「孫文學說」中指出:「余之於革命建設也,本世界進化之潮流,循各國已行之先例, 鑑其利弊得失,思之稔熟,籌之有素,而後訂為革命方略,規定革命進行之時期:第一、軍政時期, 第二、訓政時期,第三、憲政時期。」對於「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一般而言以北伐完成做 為軍政的結束,以制憲完成做為訓政的結束,因此中華民國到臺灣以後的民權發展,已經是憲政階 段的發展了。但是事實上遷臺初期所面臨的風雨飄搖,以及大陸淪陷過程中強行民主的失敗經驗, 都顯現了憲政實施條件的不足之處,因此蔣中正提出「革命民主政黨」的理念,強調革命民主政黨 的意義在於以革命組織與革命精神保障民主制度、五權憲法乃是革命的民主憲政政治、三民主義的 國民革命,是為了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制度。在憲政體制的框架下,從訓政開始展 開教育民眾的工作,派出訓練有素之官員協助各省縣籌備自治,從「清戶口、立機關、定地價、修 道路、墾荒地、設學校」六大工作3 開始著手,有許多人認為中國國民黨在民國40-80年代執政期間 回復軍政、訓政時代,破壞憲政體制,回顧那段歷史,如果沒有這些基礎建設,臺灣的民主發展絕 對無法達到今天的水準。 


二、由地方而中央,逐步完成階段性任務

大體而言,臺灣的民主發展過程可分為下列四個階段:

l、民主奠基期(民38-66年);

2、民主成長期(民66-75年);

3、民主起飛期(民75-85年);

4、民主鞏固期(民85迄今)。 

在民主奠基時期,臺灣處於軍政與訓政之間的特殊狀況已如前述。雖然戒嚴實施中,但是選舉制度已逐步 從基層的區長、鄉鎮長、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民39年),逐步推行到省議員選舉(民46年), 再推行到中央民代的選舉(民58、61年)。這種循序漸進的民主實踐,不但能使民眾定期對政府 政策表達意見,同時也使民眾對民主和自我的權利義務有更清楚和正確的認識。臺灣民主的根基在此一時期奠立了良好的基礎。 很少人知道,中華民國在臺灣的地方自治,是以道路為基礎,實行土地和戶籍管理的辦法,先 按人口密度和面積大小劃分,在城市分化為區,下轄單位為里;在縣則區劃為鎮和鄉。所以臺灣的 地方自治選舉是從基層的區長、鄉鎮長開始的,而現在更進行到了里長的選舉,可以見到其基礎的完備性。民國39年4月,行政院頒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實施地方自治選舉。分成八 期辦理,投票作業於民國39年8月12日至民國40年7月29日期間在全臺灣省各地投票所進行,投票 率高達79.6%。最後,在21位縣市長席次中,花蓮縣縣長選舉由中國民主社會黨的楊仲鯨勝出,臺 北市、臺中市、臺南市等3席由無黨籍人士贏得,而其餘17席皆由中國國民黨取得。民國40年,臺 灣省各縣市先後普選議員成立縣、市議會,至於省議員的選舉,更值得一提,40年9月,行政院頒《臺灣省臨時省議會組織規程》及《臺灣省臨時省議會選舉罷免規程》。12月,臺灣省臨時省議 會成立,黃朝琴、林頂立當選正副議長。由於當時立法院、國民大會等國會中央民意機構長期無法改選,臺灣省議會的代議功能因而突顯,也成為當時臺灣最高代表性的民意代表機構。許多擔任省議員者都在臺灣民主運動的進程中扮演過重要角色,如李萬居、郭國基、郭雨新、吳三連、李源棧 等五名黨外勢力議員合稱「省議會五虎將」,又與許世賢合稱「五龍一鳳」。在當時最動亂的內政外交局勢之下,中華民國政府堅持孫中山的民權理念,從地方自治著手,才得以奠定日後臺灣發展民主政治的基礎。

除了地方選舉之外,孫中山的民權理念還在臺灣民間的四健會中得到長足的發展,這一部分很少有人提到,在此要特別介紹。四健會(4-H Club)是美國農業部的農業合作推廣體系所管理 的一個非營利性青年組織,創立於1902年。四健(分別對應英文的4個"H"字母)代表健全頭腦 (Head)、健全心胸(Heart)、健全雙手(Hands)、健全身體(Health)。官方的四健會標誌 是綠色的四葉苜蓿。民國41年(1952年),在嚴家淦、蔣夢麟等的努力下,農復會(現農委會前 身)引進此一觀念,由政府機關與農會合作進行。民國41年,適逢臺灣戰後重建、穩定民生的階段, 也是農業起飛之時,經過國內外的農業先進研究,提出必要的工作計畫,進而開始推動四健工作為 復興中國農村之百年大計。自此隨著臺灣地區農業發展的歷史脈絡及社會經濟結構之變遷,四健會 在培育新生代民主參與、積極進取與發展自我潛能各方面均扮演了極重要的角色。「還政於民」是 孫中山民權理念的重心,如何還政於民?最重要的是先要訓練人民的民主素養,政治的選舉只是短 期的,議會的運作只是少數人的,但四健會的推動與發展卻是全臺灣絕大多數的農民能夠親身參與 的,透過政府與民間的共同努力,才是提高全臺民眾民主素養與政治參與能力的最佳管道。 


三、直接民權與權能區分

孫中山的民權理念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在於直接民權與權能區分,「現在是民國,是以民為主 的。國家的大事,人人都可以過問,這就是把國家變成大公司,人人都是這個公司的股東,公司內的無論什麼事,大家都有權去管理,這便是民權主義的精義。」在民權主義中為「權能區分」規劃出了人民有權,政府有能的遠景。「政治中包涵兩個力量,一個是政權,一個是治權,這兩個力 量,一個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個是政府自身的力量。」認為人民應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四權,才是完全的民權:而政府則應有行政、立法、司法、考試與監察五項治權,才能成為萬能政府。 人民有權也許可以有不同角度的解析,如學者提出:「眾所皆知,孫中山將權能區分理論正面 表述為『人民有權,政府有能』,但若從負面來表述,未嘗不也意味『人民應該有權,但人民不一 定有能』。……」認為孫中山主張區分政權與治權,即意味了人民主權機關與立法機關應有所區分。國民大會為孫中山規畫中的政權機關,實亦即為象徵主權在民的機關,而立法則被歸為政府治能,故成為以院為名稱的治權機關。其次,國民大會的組成分子稱代表,已不若國會議員稱議員, 此一改變,也當與國民大會不具有議政功能有關。同樣的,立法院的組成份子稱委員,則與孫中山 設計中的立法院為專家立法,且屬政府權能的治權有關。且稱委員,也意味了並非由國民直接選舉 產生,而是受國民大會委託,專責立法的人員,故不是象徵主權在民的機關。但不管如何,孫中山所堅持的「主權在民」不以代議政治為滿足,「現在應該慎重聲明的,是代議制度還不是真正民權,直接民權才是真正民權,美國、法國、英國:雖然都是行民權主義,但是他們還不是直接民權, 是間接民權。」 臺灣的民主發展在政府與全民的共同努力下,民國85年的總統直選,民國106年《公民投票法》的修正,近日高雄的罷韓投票,雖然或許有未臻完善的部分,有仍待處理的爭議,但都在在顯示臺灣已經走到了真正的全民政治,也是孫中山民權理念的完全實現。


四、無流血的民主革命

有許多人把中華民國在臺灣於民國70年代後期起的一連串政治改革及民主化運動,稱之為「寧 靜革命」,由時任總統的李登輝所主導,透過修改憲法以及國會改革來進行,因為沒有任何流血與戰爭狀況,而得「寧靜」之名。先後主要進行了終止動員戡亂、六次憲法增修、國會全面改選、凍結刑法第一百條、直轄市及省行政首長民選,並且實現了正副總統直接民選。此外,後續還施行省虛級化(凍省)、以及國民大會虛級化。 

事實上,從中華民國到臺灣70年來(1949-2019),政治的改革一直在進行,前面所說的地方自治選舉,事實上是民國70年代以後逐步進行的中央公職人員選舉的基礎,許多人指責中華民國於民國38年遷臺以後由中國國民黨長期執政背景之下進行威權統治,導致臺灣沒有民主可言,這一批評是過於嚴苛的。至少必須承認「寧靜改革」也是以民國76年蔣經國政府時代的解除戒嚴為肇始, 才能夠讓接續執政的李登輝政府施行民主轉型,李登輝被美國《時代雜誌》稱為「民主先生」固然 是中華民國之光,但飲水思源,早期的耕耘與奠基,也是不可或缺的努力。

無獨有偶的,整個的世界在這段時間也紛紛進行無流血民主革命,1986年,數百萬菲律賓人走 上馬尼拉的街頭,以和平抗議與祈禱的方式發起人民力量運動。運動第4天,總統馬科斯(Marcos) 的統治宣告結束。2003年,格魯吉亞人民手拿鮮花包圍了議會大樓,在沒有流血衝突的玫瑰革命 中推翻了總統謝瓦爾德納澤(Eduard Shevardnadze)。今年早些時候,蘇丹和阿爾及利亞的總統 在執政幾十年後,雙雙宣佈下臺,而這些都是和平抵抗活動的功勞。在這些事件中,普通民眾的和平抵抗戰勝了政治精英,實現了徹底的變革。但仔細的思考與理解,「寧靜革命」也好,「無流血革命」也好,都需要執政者與人民共同配合,需要長期的民主訓練與當時的時機配合,才有可能達成,中華民國在臺灣的民主改革,無疑是孫中山民權理念的逐步實現,絕不是一蹴而成的。